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37113 | 发文字号: | 陕交发〔2018〕23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3-08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运管局、省交通运行监测中心,西安市地铁办,西安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加快实现全省交通一卡通跨区域、跨交通方式互联互通,更好地服务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高效的交通出行服务,按照省厅2017年第4次专项会议纪要精神,针对目前我省交通一卡通工作的现状,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省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由省交通运行监测中心具体负责,省交通运行监测中心应加强对各地市交通一卡通工作的指导,并对省级清分结算平台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做好信息管理和密钥安全管理工作。
二、西安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是省级清分结算中心的运维单位,具体承担全省跨地域的清分结算业务和数据信息服务。要积极与各地市一卡通公司进行对接和沟通,确保全省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清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三、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作要求和统一技术标准规范,积极推进本地区交通一卡通系统和机具的改造升级工作,特别是西安、榆林和杨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与有关部门主动协调,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加快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建设。
四、各地一卡通公司应加强交通一卡通运营资金监管,建立完善交通一卡通运营资金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管责任,要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和岗位规范,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风险防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交通一卡通运营管理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下一步,省厅将加大进度考核,实施奖优罚劣。建立全省统一的交通一卡通服务绩效评价制度,并监督落实。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征集群众意见、组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对交通一卡通运营单位的服务质量考核和运营安全监管,不断提升交通一卡通服务管理水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3月6日